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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北·中央城B2地块会所功能及建筑幢号 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时间:2016-07-28

  泉州(楼盘)富利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拟在符合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将原会所调整为小型卖场及商业服务用房,编号为A11,并对地块内其他建筑物幢号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www.hajsj.gov.cn)及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示栏、泉北·中央城B2地块项目工程部、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5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村镇建设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87381146)。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91868)。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1758号禹洲广场5~7楼,邮编:362100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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