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56号)规定,对《承德(楼盘)龙泉溪矿泉水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6年 9月23日至2016年10月 11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价款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联系人:梁志勇 联系电话:0311-66771658
通讯地址:石家庄(楼盘)市红旗大街80号
邮政编码:050051
2016年9月23日
★★./P020160926506296473997.doc☆☆1.价款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P020160926506296804092.doc☆☆2.泉溪矿泉水有限公司采矿权报告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