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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从业人员 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来了

时间:2019-03-14

每经记者袁园每经实习编辑卢九安

继2月底发文明确保险中介违规,保险公司要负连带责任后,保险中介再次收到“整顿”通知。

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介机构从人员清虚、隶属归位、信息补全、加强维护四方面进行自查和整顿。

对于此次清核工作,有从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加强监管是一件好事,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银保监会对于行业监管的态度和决心,作为从业者,应积极配合自查,让保险行业更加规范。

自查阶段重点包括四个方面

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队伍发展迅速,但执业管理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的违规做法比较普遍,从业人员队伍数据失真比较严重。

因此,银保监会决定对中介机构开展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根据《通知》,此次清核工作从中介机构自查整改和银保监局重点检查两个方面进行。自查阶段,中介机构要建立法人和分支机构两级清核工作责任体系,在银保监局辖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应指定一家责任分支机构全面负责区域清核工作。

自查阶段的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人员清虚,纠正执业登记中的违规做法,清除为违规避税、套取费用等不法目的虚挂虚增、有名无实的人员,消除中介系统中的虚假人员。

二是隶属归位,纠正统一登记到法人机构名下的不当做法,严格按照执业登记属地原则,理清从业人员隶属,切实归位到其实际所在地区所属分支机构。

三是信息补全,对照中介系统列式项目,逐项核对每名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修正错误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增加个人照片。

四是加强维护,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执业管理操作机制,明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标准,建立从人员入司到离司的全流程执业管理制度。

银保监局重点检查阶段,是指银保监局结合日常监管及中介机构自查情况,选择辖内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5家以上(含5家)法人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查处清核中走过场、不严肃整改的机构。

《通知》还对清核工作时限作了具体要求,如今年4月15日前,责任分支机构向所在地银保监局申请中介系统执业管理账号,法人机构与责任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银保监局报送至少1名对接责任人名单;8月15日前,法人机构向所在地银保监局报送自查报告等;10月15日前,银保监局完成重点检查,及时落实后续处罚工作,11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清核工作情况报告。

“加强监管是一件好事”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240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1550家,保险经纪公司499家,已备案保险公估公司353家,个人保险代理人871万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代理网点22万余家。

截至2018年底,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3.37万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4%。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0.95万亿,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7%;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2.4万亿,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92.3%。分渠道来看,保险专业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0.49万亿,保险兼业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7万亿、营销员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万亿,分别占同期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2.7%、27.7%、47%。

由于从业机构多,保费收入也是行业的主力,因此中介乱象也一直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2月份,银保监会才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

此次“整顿”从业人员,无疑是让监管对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现状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加强监管是一件好事,十分有意义。保险行业需要监督,也需要自查,随时自查能避免严重错误发生。”有从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银保监会对于行业监管的态度和决心,作为从业者,会积极配合自查,让保险行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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