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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将免费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时间:2016-10-14

10月10日,从巴州财政局社保科了解到,巴州将免费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超出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比例进行补偿(1至5万元,赔付50%;5至10万元,赔付60%;10万元以上,赔付70%)。保险费资金来源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20万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具有巴州户籍的自然人,保险责任主要是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住院医疗(每次住院免赔100元,赔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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