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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公示13种交通违法人 与单位及个人信用挂钩

时间:2017-08-15

中新网重庆8月15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15日对外发布,该市将公开公示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单位或个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与单位或个人的信用记录等挂钩。

据介绍,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事由(违法事件、地点、事实)、处罚依据、被处罚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结果、记分、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以及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划等。

警方表示,违法信息将会在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公示。与此同时,警方还将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等方式,集中曝光被“三追两检一挂牌”运输企业、终生禁驾人员、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信息将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许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据了解,自7月20日以来,重庆市已有超6500余起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被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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