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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违建房被依法强拆 迁怒村干部持刀报复获刑

时间:2018-06-08

正义网南通6月8日电(通讯员 袁熊熊 郭攀登)因自家违章搭建的彩钢房被依法强拆而迁怒于村里边负责拆迁工作的村干部,竟然持菜刀在村委会门前公然行凶。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平被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张平是启东市汇龙镇东郊村村民,在汇龙镇民乐路与惠阳路口环卫所旁边有三间经政府审批的临时用房,但是临时用房到期后张平没有办理续期,属于违章建筑。后来张平又在民乐路北侧的耕地上违章搭建了两间彩钢房,一间用于出租,一间自用。根据2017年初启东市政府的规划,上述违章建筑均在政府的清理范围内,分管拆迁工作的东郊村支部副书记李辉等村干部多次到张平家讲解政府规划和拆迁政策,希望张平主动自行拆除,张平置之不理并多次扬言只要政府拆了他的房,就与李辉“脑袋定输赢”。2017年9月,汇龙镇拆迁指挥部对张平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拆,张平便对李辉怀恨在心,多次跟踪李辉到村委会上班的行踪。

2017年10月26日下午3点左右,张平在家饮酒后心生怨恨,再次产生了砍死李辉的想法,便携带一把菜刀,骑着电动自行车到了东郊村村委会寻李辉。当看到李辉驾车到村委会大门口时,张平将电动自行车别在李辉车旁,趁李辉开车门时持菜刀向李辉头部猛砍两刀,李辉将张平推倒在地后向村委会大楼里的同事呼救,张平起身欲追李辉未果后,便持菜刀对李辉驾驶的车辆乱砍,后来被闻讯赶来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合力制服。

被告人张平因拆迁问题在村委会大门口持刀公然对村干部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经过鉴定张平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加之李辉伤势较轻,本案属于犯罪未遂,双方已经达成民事和解,遂法院作出上述判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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