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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教师为牟利竟为曾经的学生运输毒品

时间:2017-07-13

正义网贵港7月13日电(通讯员 石玉芳)今年42岁的杨某曾经是一名初中教师,如今却为了牟取利益,帮助曾经的初中学生购买并运输毒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2017年3月10日左右,杨某曾经的初中学生啊军打电话给杨某,想让其帮助联系购买毒品K粉,并且答应给予两三千元的辛苦费。因杨某欠有别人的钱,为了牟取利益,杨某便联系了玉林市一男子啊黑,并询问了价格和数量,在征得啊军的同意后,双方确定以5.3万元购买一斤K粉,并带底粉。确定购买毒品的事情后,杨某便叫啊军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把5.3万元转到其账户上,然后杨某又通过微信把4.7万元钱转账给了啊黑,后来,又支付了3000元现金。

为了运输毒品,杨某在玉林市兴业县向他人借了一辆面包车。3月16日,杨某与啊黑约定在在大平山镇街上的邮政储蓄附近见面交货。见后面,因杨某给的钱不够,啊黑要求再加3000元的底粉钱,杨某假装同意,称事后会再给回钱。啊黑将一包K粉和一包底粉交到杨某手上后便骑摩托车离开了。杨某顺手将毒品放在副驾驶的脚踏面上,在回贵港的路上,因为心里不放心,杨某就将毒品拿到了驾驶室这边,放在他的左脚边。

杨某开着面包车从玉林市大平山镇驶回贵港,在经过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环城路立交桥南环入口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当场在其驾驶的小汽车驾驶位座位下脚踏板处缴获两包塑料封口袋封装的毒品可疑物。后经鉴定,其中一包毒品可疑物净重494.94克的检出氯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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