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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车抽烟烟灰进眼睛 车辆失控撞死路人

时间:2017-09-21

正义网武汉9月20日电(记者 花耀兰 通讯员 张冰峰 李品亮)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公诉一起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熊某某因开车时抽烟并向窗外弹烟灰,导致烟灰进入眼睛影响驾驶,最终车辆失控撞倒路人致人死亡。

2017年6月某天中午,被告人熊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由江夏区314省道由东向西行驶时,因抽烟时往车外弹烟灰,不慎致烟灰飘进左眼。熊某某不顾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车,专注清理眼中的烟灰。由于熊某某视线和注意力的分散,导致其驾驶的大货车迅速失控偏离方向,将正在路边同向行走的路人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熊某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交警部门认定,熊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熊某某赔偿了受害者近亲属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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