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脑剃光,后脑留辫,本是东北满族的习俗。让人匪夷所思,奏请强令汉族剃发的,倒是身为汉人的明朝降臣孙之獬。孙之獬是山东淄川大庄村人,明朝天启年间进士,由检讨迁至侍讲。当时正是宦官魏忠贤专权乱政时期,党羽遍朝,性好趋炎附势的孙之獬成了“阉党”中人。崇祯登位,捕办魏忠贤,清除“阉党”,孙之獬被削职为民,由此对朝廷心怀怨恨。
清军入关后一路攻入山东,在老家当了百姓的孙之獬有心投靠,与家人奴仆一道穿起了满人服装。这事传到了清宫里,顺治皇帝为收揽人心,令将孙之獬召来北京,着实夸奖了几句,封为礼部侍郎。孙之獬喜不自胜,据《清朝野史大观》载,不久他就演出了巴结新主的“精彩”一出。
时顺治皇帝因天下未定,还允许明朝降臣仍穿着汉族衣冠上朝,但满、汉大臣各站一班。这一天孙之獬“标异而示亲”,上朝时变得“焕然一新”,从头到脚满官装束,沾沾自喜挤进了满班里。满族大臣自以为高汉官一等,斥责孙之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受”,结果你推我拉把他赶出班外。汉官见了,掩面窃笑。
孙之獬自讨没趣一脸窘态,悻悻然走回汉班。汉官恨他处心积虑献媚求宠,“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一个紧挨着一个不让其入班。此君徘徊于满、汉两班间,进退无措,狼狈之极,恼羞成怒之下,上书顺治皇帝,奏请诏令汉人剃发:“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之从中国,非中国之从陛下也。”
顺治本有此意,赞叹曰:“不意降臣中有作此说者。”遂来了个“照准”,于顺治二年(公元一六六五年)六月下令剃发,大意谓: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令下之后,到处可见剃头匠由兵勇押着,挑着担子巡行在城镇乡村,担子上挂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粉牌,强迫汉人剃发,将拒不剃发者砍下头颅挂在担子上示众。
“衣冠束发”素来是汉人的外在标志,剃发严重伤害了汉人的感情,于是纷起反抗,悲壮激烈的反剃发斗争风起云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旷世惨剧因此而起。
孙之獬由是成了民族罪人,清人王家桢的《研堂见闻杂记》中痛斥云: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羞愤上疏……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处处蜂起,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只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再说孙之獬为报效主子恩宠,又自告奋勇赴江西招抚抗清军民,却是劳而无功,最终被免官打发重回老家。
顺治三年秋,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义军攻入淄川活捉了孙之獬,把他五花大绑示众,历数其献媚求宠、首请剃发、残害同胞罪行,处于极刑,暴尸于通衢大街。其时孙之獬已被削去官籍,朝廷连旌表抚恤也未给予,正是个可悲可耻的下场。话还得说回来,逼迫汉人剃发易服,是满清王朝的既定方针,不过迟早而已,孙之獬的奏请,被顺治皇帝用作了下达剃发令的由头。
后来孙之獬因为向顺治帝献奸计被汉族人民满门抄斩。孙之獬的死讯传到京城,顺治帝给吏部下旨,讨论抚恤之事。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恢复孙之獬的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建议,孙之獬已被削去官籍,不应当给予抚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即两个议案一同上报朝廷,顺治帝最后采用了马光辉的建议,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旌表和抚恤。
可恶的反骨仔,真是自讨苦吃。舍弃了汉族投降清朝,幻想飞黄腾达,岂料原本只是黄梁美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