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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听闻:史上竟有吃美女的习俗

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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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美女

  根据历史上吃人的例子统计,吃美女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 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美女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装在大布袋 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双乳,其馀的部分扔掉。

  历史上吃人的人还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 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 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 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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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族

  公元374年,前秦王苻坚执政时,有人想劝苻坚除掉慕容氏,便跑进明光殿大声嚷嚷,说“鱼羊食人,悲哉无复遗!”,鱼羊即为鲜,是说投降前秦的前燕鲜卑人要谋反。但这话传的久了,以讹传讹,难免会演化成鲜卑人有吃人的习俗了。

  说到食人族,无疑是一个极其恐怖的话题。那种将人肢解、烹煮,之后分而食之的令人惊悚的行径,听起来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那么,历史中到底有没有这种食人部族呢?我们先来看看历史上有关吃人的几个记载。

  《墨子》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说“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意思是说,这个楚南之国有个特殊的习俗,谁家生了第一个孩子,必是先杀掉分吃。而且“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如果人肉鲜美,还要献给君王。君王吃的高兴了,就会大加赏赐。

  《南史》中提到一个叫做毗骞的小国家,“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将犯人处死,要当面吃掉他的肉。这还不算,还要拿他的脑袋当酒壶用,“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饮酒”。《北史》中的流求国,也有类似的吃人记载,说“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战场杀敌还要把敌人吃掉,这也可能是杀急了眼。但“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乡里死了人,乡亲们也是分而食之,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习俗了。

  可见,这种食人的习俗,确实在历史中存在过。不过要说最有资格背上食人族恶名的,当是十六国时期的羯胡人无疑。关于他们的行径,在《晋阳秋》一书中记述颇多,说羯胡人行军打仗从不带粮草,他们把汉人女子当作“双脚羊”来饲养,随时奸淫,随时宰杀烹食以作军粮。然而,这些记载是否真实,是否有夸张的成分,是否由于当时人们对羯胡愤恨而有所渲染,我们现在无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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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吃人图

  羯人吃人,在正史中也有相关记载。比如后赵皇帝石虎的儿子石邃,对“比丘尼有姿色者,与其交亵而杀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把女尼身上的肉割下来,和牛羊肉混着煮。之后还“赐左右,欲以识其味”(《晋书》),让属下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将吃人肉的恐怖,演绎成一档品尝美味佳娱乐节目。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特例,像石虎父子那样凶残而又人性泯灭的,毕竟不是很多。石邃的吃人肉,可以说是一种变态之举,有强烈的精神分裂症也未可知。他的父亲石虎,是十六国时期有名的暴君,嗜杀成瘾,也没听说有吃人的习惯。所以,石邃的吃人行为,并不能证明羯胡族所有人都有着吃人的嗜好。

  在战场上吃人的,氐族也出现过。前秦王苻登让将士们“啖死人肉”(《晋书》),以人肉作军粮。这支吃人肉的虎狼之师,也是因为当时“岁旱众饥”(《晋书》),被逼的没法子了。之前的前秦军队,也并没有吃人肉的记载。也就是说,在十六国时期,刻意的吃人,或是将吃人当做一种习俗的,并没有专门的正史记载,也就不存在什么食人族了。

  专门吃人的食人族虽然没有,但是人吃人的现象,在那时却并不算什么新鲜事。比如:八王之乱时,河间王司马败退长安,急右将军招张方,张方“掠洛中官私奴婢万余人而西。军中乏食,杀人杂牛马肉食之”(《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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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吃人风俗

  汉赵政权统治时期,“北地(今甘肃宁县西北)饥甚,人相食啖”(《晋书》);

  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公元385年),后燕和前秦连年征战,“幽、冀大饥,人相食,邑落萧条”(《资治通鉴》);

  太元十二年(公元387年),“凉州大饥,米斗直钱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资治通鉴》);

  后凉国的最后一年,也就是公元403年,“姑臧大饥,米斗直钱五千,人相食,饥死者十余万口”(《资治通鉴》);

  公元409年,北魏道武帝拓跋被儿子拓跋绍杀死,拓跋嗣平定内祸,“其先犯乘舆者,群臣脔食之”(《资治通鉴》)。对那些参与叛乱的人,全部杀了吃肉;

  公元431年,大夏国北平公赫连韦攻打后秦的南安城,南安“城中大饥,人相食”(《魏书》)。

  这样的例子在史书中比比皆是。这个时期之所以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饥荒所致。由于战乱和自然灾害,当时的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极其匮乏,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人吃人也实属无奈。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有误传夸大的成分。比如,公元374年,前秦王苻坚执政时,有人想劝苻坚除掉慕容氏,便跑进明光殿大声嚷嚷,说“鱼羊食人,悲哉无复遗!”(《资治通鉴》),鱼羊即为鲜,是说投降前秦的前燕鲜卑人要谋反。但这话传的久了,以讹传讹,难免会演化成鲜卑人有吃人的习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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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实际上,狭义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勇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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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3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那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3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

  战争中被围军队因粮尽缺食而吃人肉以填肠充饥的事,在古时候常有发生,至于其具体情况怎样,则少见有详细记载。

  明末清初在广东新会曾发生过一场战争,围城中很多平民百姓被军人杀死吃掉,其有关情况相对来说被记载得比较具体详细,现在阅读到这些记载,仍然令人感到恐怖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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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人

  1654年,原是张献忠部将的李定国,率军到广东与清兵进行多次交战,屡屡取胜。春夏期间,李定国军队的势力扩展至雷州、廉州,又先后攻克罗定、新兴、电白、阳江、阳春、高州等地,并将新会包围起来,长达半年之久。

  直到该年年底,由于清军不断增调援兵前往解围援救,形势对抗清部队不利,李定国才撤围离去。驻守新会的清军在此段长达半年的被围期间,坚守危城,顽强抵抗。

  当城内粮尽缺食时,将官下令屠杀居民,让军人吃人肉以充饥肠,大约有七万多人成为了牺牲品。明末遗民屈大均在《皇明四朝成仁录》卷十二《异姓亲王死事传》中对永历八年(1654年)发生的此事作了记载:

  “定国至高明,擒敌将郭虎、杜豹,遂围新会。久之,城中食尽,略人为脯,死者男女七万余。人谓旦夕必降,按兵以待。”

  屈大均另在《翁山诗外》卷四“四孝烈”诗的序文,以及《广东新语·女语》“四孝烈”章中,还记述了几则当时清军杀人取肉以食的具体事例。《广东新语》云:

  “岁甲午(1654年),新会县被围,城中粮尽,守将屠居人以食。有莫氏者,诸生林应雒之妻,姑将就烹,莫请于兵曰:‘姑老矣,肉不可食,妾幸膏腴,可以供君大嚼也。’兵从之,姑得释,而莫就死。有李氏者,兵欲食其夫,哭拜曰:‘吾夫五十无子,请君食我。’杀之,以首还其夫,使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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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梁氏女者,其父诸生学谦,女年十一,请代父死,兵不忍杀。女谓兵曰:‘君以女儿身小,不足以充一饱乎?’将夺兵刀自刭,兵乃杀之。诸生吴师让妻黄氏,亦代夫死,兵哭而杀之。是为新会四孝烈。”

  从这段记载可知,那些被杀以充盘餐之物的人,主要是那些没有战斗能力的老弱者和妇女。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将要被杀的人中有的竟然还是有身份地位的人,他们可以由地位低下之人去替代其身。战争中人的生命本来就毫无保障,将官随意斩杀屠戮下属及平民乃是极为平常之事。有身份地位的人尚且要被杀食,一般的平民百姓,那就更如同牲畜一般任由将官随意宰杀了。可以想象,那大规模杀人食人的场面,无辜居民被残暴地斩杀肢解烹煮,其情景是多么悲凄惨烈,多么血腥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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