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扔给鳄鱼吃掉
众所周知,公元前7世纪,亚苏巴尼巴尔,亚述国鼎盛时期的国王,就曾经把他的囚犯扔给巨犬。埃及人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们更喜欢用鳄鱼罢了。
马达加斯加皇后拉娜瓦罗挪一世以残暴闻名,被称之为“女尼禄”,她特别钟情于糊锡类的动物。直至1861年去世为止,拉娜瓦罗挪一世每年都要处死上万人,而其中大多数囚犯都是奉命在满是鳄鱼的河中游泳而亡。
2.用大象处死犯人
在伽太基和印度,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尘。19世纪初的游记作家杜蒙·杜尔维耶在他的《环游世界》一书里,向我们描述了在锡兰时,他曾经亲眼目睹过怎样用大象行刑:大象用鼻子将犯人卷起,抛往空中,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穿透身体而亡。
3.用狗将人咬死
最具凌辱性的莫过于用狗来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却广为流传,在中东、日本、非洲,甚至在欧洲。古代西亚奴隶制国家亚述国将这种酷刑运用到了极致,当时亚述国的国王除了爱好在战争中以杀敌人为乐,在对待那些俘虏跟囚犯上,还动不动就扔给那些随军巨犬,再看着他们在撕咬中死去。
这种酷刑恶劣至极,但西班牙人很好地继承了这种不齿的刑法,且在其外侵过程中出口了这种行刑方法,让成千上万的印卡人和阿兹将克人死于兽口。
4.用马匹将人拖死
日耳曼人有一种刑罚是专门用来对付女囚的,他们把女囚挂在野马上,直至把她拖死。墨洛温火和法兰克人偶尔也用类似的刑罚。法国历史记载过布鲁娜奥的故事,这位奥斯塔西亚王朝的女王便是被她最大的对头、诺斯特里亚王朝弗雷岱贡女王之子克罗泰尔二世处以该暴刑。
5.用马匹分尸致死
也有历史学家说布鲁娜奥是被分尸而死。这无关紧要,因为分尸刑就是用四匹马拴住四肢,使之与躯干分离,也属于动物行刑的一种。法国和英国经常用此刑处死杀死长辈的罪犯。当然,之所以选择这些动物,那都是有着严格的象征意义的,然而关键还是在于要让这些动物在犯人身上留下深深的伤痕。
6、关进兽笼或竞技场被猛兽咬死
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并且成了竞技场和杂技场最为引人入胜的节目之一。我们有理由认为,这种刑罚方式源于一种伽太基的传统做法。起初,这种刑罚只用于异族人和罗马军队的逃兵。
然而很快,罗马人就将之用于奴隶身份的人,作为加重刑罚的一种标志。再后来,猛兽吃人成为最具侮辱性的刑罚,专门用于那些罪犯、抢劫犯、逃跑的奴隶以及基督教徒。的确,他们与这种刑罚的历史是分不开的,但是该处死方法远非他们的专利,早在他们使用之前,这已经是一种传统的行刑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