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慰神器1——角先生
先说角先生,一种类似男性阴茎的自慰器,有龟棱,刻有螺纹,中空,可注水加温。清朝性教育读本《肉蒲团》第十五回写到:“是个极大的角先生,灌了一肚滚水,塞将进去”。
那时,角先生可以当街当巷公开售卖,就像现在的成人用品店。
清朝《林兰香小说》写过:“……角先生之制尤为工妙,闻买之者或老媪或幼尼”,生意倒兴旺得很,一些老婆婆和小尼姑竟是此物的至爱用家。
自慰神器2——广东人事
形似男性阴茎的还有一种叫广东人事,《竹林野史》描写得很详细:其长四五寸,先用热水浸泡,使其慢慢发硬,然后以绳束其根部,并以绳的两端绑在脚跟上,动其双脚,以手助其出入吐纳。
操作复杂了一点,但效果应该很不错。只是,李明明一直弄不明白,此物之名为何有广东二字?是广东人发明?是广东人用得多?是首先从广东传入?
自慰神器3——缅铃
最特别的一种,名字叫缅铃。《金瓶梅》记载,此物大小犹如乒乓球,放入阴道能够滚动、振动,极大地制造酥麻以增强快感。《绣榻野史》描述过寡妇麻氏用缅铃自慰的情景,“拿到边上,顺了那湿滑口儿,一下欺进去……缅铃在里头乱滚,麻氏一发快活当不得。……,弄得麻氏遍身酥痒,忍不住,把脚一动”,到达高潮了。
这个东西据说来自缅甸,所以叫缅铃,明人笔记记载“最上者值至数百金,中国珍为异宝。”呵呵,还是奢侈产品,平常人用不起。
像角先生、广东人事、缅铃等奢侈商品,有钱人才能够买得起,广大贫下中农怎么办呢?除了以布囊实粉外,自然还有其他办法。
自慰神器4——肉苁蓉
明朝《五杂组"物部三》记载:“肉苁蓉柔润如肉,塞上无夫之妇时就地淫之。”说的是一种叫肉苁蓉的植物,很柔润就像男性阴茎,一些寡妇在野外遇到它,当场脱了裤子坐上去自慰。
只有一个问题,肉苁蓉的茎带有很大的鳞片,即使真的“柔润如肉”,却不知道那“无夫之妇”是如何承受得起这鳞片的消磨?
自慰神器5——双头淫具
古代女子同性恋,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如互慰、手淫、口交等等。
《秘戏图考》中画有一种“双头淫具”,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
女子把这种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类似男子的阴茎,使另一女子得到性满足,又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以上所说的性器具大量见于明清小说,显然是当时世俗生活的具体产物,用马克思的观点分析,就是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因此,我们就不能嗤之以鼻,而是要用批判的眼光进行批判的继承。
迫于贞洁观的巨大压力,寡妇们也只能望“性”兴叹,难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饥渴,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们,为了排解和宣泄人性最基本的欲望,寡妇们采取了种种办法,来抵御身体最深处的痛苦。
第一招,欲望转移
据史籍记载,先秦时有位著名的寡妇叫清,丈夫英年早逝,遂独自掌管家业。按说,在那个时代,寡妇改嫁是可以被社会允许的,但寡妇清没有改嫁,而是极力压抑自己并成功地实现了欲望转移,苦心经营夫家的采矿业,积聚了数不清的资财,成为一方首富,更至“僮仆千人”。连千古一帝秦始皇也十分看重她,为她树碑立传,尊其为“贞妇”。
无独有偶,在清朝乾隆年间也有一名寡妇采取欲望转移法登上富豪榜的。据《高密县志》记载,乾隆时高密县寡妇傅单氏守节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业五倍于原产”,成为远近闻名的女富豪、女强人。
第二招,以毒攻毒,
在明清野史里,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某某寡妇为表明守节的决心,往往截发、断指,被时人称道。
比如,《广州府志》曾记载过一件发生在明嘉靖年间的事情,寡妇李俞氏“安于室”多年(注意是多年),家族人等常怀疑她与邻村某男有染。在一次家庭会议上,李俞氏终于愤怒了,她伸出手给大家看,众人皆瞠目结舌,原来十个指头都成了断指。
实际上,这些文字记载显然是出于宣传贞洁观的需要,并未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寡妇的痛苦。这位李俞氏连断十指,绝非一日所为,利用痛感来宣泄欲望,也不是她的发明。
早在春秋时期,魏国有寡妇名裘玉者,就曾用刀子削其大腿,“并生啖之”,以发泄来自灵魂深处的寂寞感。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在情感失败之后,也喜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大概也是如此。
第三招,器具自慰
从现在出土的女用自慰器具来看,女性的自慰史是很长的,而且大多属于寡妇的专利,有夫之妇应该不需要。
寡妇自慰的器具种类繁多,用材也让人大开眼界,有青铜、白玉,甚至还有用石头的,可谓五花八门。在这方面,寡妇们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己动手,搞发明创造。比如,有一种木制的类似阳具的自慰器具,做工精巧,形式逼真,可以放入平常睡觉的枕头中,便于方便取用,想来也是十分有趣。
当然,自制器具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但寡妇们总会想到办法,比如,有些最原始的自慰工具,就被寡妇们信手拈来了,其造型非常简陋,就像是随便捡的一块长柱形石块而已。而最大号的自制器具,则造型更为粗糙,只是末端加了个圆环而已,非常实用,比单独一根横棒好握多了。顺便说一句,古代寡妇是不会选择黄瓜或者香蕉的,因为这两玩意传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
由于器具自慰可以隐秘进行,又不会招致失节的非议,所以,成为许多寡妇宣泄欲望的首选。
第四招,冒死改嫁
之所以用“冒死”二字,是因为古代寡妇改嫁属于非主流,特别宋代以后,进入明清两代,寡妇改嫁是需要性命相搏的,一旦改嫁不成功,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
如明景泰年间,河北有寡妇“不安于室”,试图再嫁,其家族以此为耻,族长率领族人“合群以殴杀之”,真是极端的残忍。
寡妇再嫁,在风气开放的唐朝,不算什么难事,但在明清理学盛行的年代,确实比登天还难。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聪明的寡妇还是有的,她们努力寻找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在家族里上下活动,赢得同情和支持,最终实现了合法改嫁的目的。
据《无锡县志》记载,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礼记》中“寡妇不夜哭”的教条,经常在夜间大哭大闹,搞得四邻不安。夫家无奈,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随即提出条件,只要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就拉倒,否则,继续闹腾。于是,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
第五招,通奸偷人
寡妇偷汉子,在古代为人所不耻,有些像今天的花边新闻一样,经常被好事者记载于文字。《清稗类钞》里有这样一件事:秀才赵蓉江受聘到东城寡妇陆氏家教书。
一天晚上,赵蓉江正在读书,陆氏敲门说:“先生一个人睡很孤独,今晚风月很好,就让我为你陪睡吧”。先不论陆氏的行为是否道德,但她表现出一名正常女性对性的渴求,这正是当时多数寡妇强烈性需求的有力见证。
像《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和潘巧云等人,有老公还去偷汉子,与寡妇偷汉子有着本质区别。赵炎认为,前者应该归为淫荡,受到谴责;后者实出于无奈,应该得到宽容。
第六招,同性之恋
由于中国古代女性封闭式的生活,女子大多只限于在女眷、婢女间活动,由此,女性同性恋的现象各代都有,有的是上流社会的以精神恋为主的同性恋,如小姐与婢女之间、女友之间等。
如明代作家李渔的剧本《怜香伴》中,就描述了一则女子同性恋的故事。它说的是少女石云笺谒庙,遇见一个聪慧美丽的姑娘,名叫语花。她们彼此倾心相爱。石云笺向语花许诺,要想方设法让其丈夫纳她为妾,两人可以长期在一起,后来,果然如愿以偿。
古代许多小说和史书中,对女子同性恋存在容忍甚至赞赏的观念,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只要不触犯“男女之大防”,女子之间相恋无伤大雅。还有,在类似《红楼梦》这样的古典精华中,也记述了不少同性恋的事。
第七招,相互淫乱
古代女子同性恋,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如互慰、手淫、口交等等。《秘戏图考》中画有一种“双头淫具”,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女子把这种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类似男子的阴茎,使另一女子得到性满足,又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女子同性恋大多是以手淫互慰的,但也有一种叫“磨镜”的性行为,即两个女子互相磨擦其阴核及阴唇。《秘戏图考》中有这样的画面和文字:“鱼唼式。令二女子一仰—俯,互搂抱以为交接之状。牝户相合,自磨擦,则其鱼口自开,犹游鱼唼萍之形……”
女子同性恋在下等娼妓中也非常流行,“姐妹”之间生死与共,日夜厮磨,也许是因为娼妓长期卖淫,对于男子的性交已感麻木,精神上也渴求同病相怜式的温柔而造成的。
第八招,动物帮忙
古代妇女与兽性交的记载也有不少,如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引《文海披沙》说:
“磐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英与凤交。陕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