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殉,简单地说就是以活人作为死者殉葬品的葬俗(葬制),以卑者殉尊者为常见。
在中国古代帝王死后,人殉比较普遍,但在汉朝以后,此恶俗慢慢消失了,至唐朝则已非常罕见,接近废除。但到明代却死灰复燃,这古老的葬俗由此再添一层神秘。
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有两大备受史学界非议的地方,一是酷刑滥杀,二是恢复人殉。特别是后者,最为人不褒。
布衣皇帝朱元璋为什么要这样?古代的殉葬又有何神秘?
明太祖恢复活人殉葬恶俗
《明史·太祖本纪》记载,1398年闰五月初十,“(朱元璋)崩于西宫,年七十有一”。朱元璋死后,长孙朱允 继大位,史称建文帝。朱允 七天后即将丧事处理完毕。其间,有一件事情非常让人痛心,就是有众多年轻美貌的嫔妃宫女从死。
朱允 遵遗诏,依古制,凡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皆令殉葬,另有若干宫女从死。具体殉葬是多少人,史上并无确切的记载。据明末人毛奇龄所著《彤史拾遗记》记载,“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毛奇龄的依据是,朱元璋下葬孝陵后,朱允 对这些生殉宫女的家属进行了表彰和封赏。“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张凤、李衡、赵福、张弼、汪宾、孙瑞、王斌、杨忠、林良、李成、张敏、刘政等,由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为本所千、百户,其官皆世袭。以诸人皆西宫殉葬宫人父兄,世所称朝天女户者也。”
另一可以证明朱元璋令宫内女人殉葬的有力证据是,朱棣将朱允 赶下宝座,自己当了皇帝后,对侄儿皇帝在位时所为作了处理,连其年号也取消了,以朱元璋的“洪武”来替。
在讨论革除朱允 在位时所授官员的职位时,有人建议一革干净,对“朝天女户”也不保留。朱棣不同意,将这些人家都作了妥善安排,“带薪上岗”,去看护孝陵卫,直到明亡方散。朱棣当时是这样讲的,“他们这几家,都是好职事。不动。通调孝陵卫带俸。”
这么多女人殉葬后,是葬于孝陵内,还是另择墓穴,目前考古仍未完全证实。但学术界认为,真正能陪同朱元璋一块长眠的不会太多,可能只有皇后马氏、成穆贵妃孙氏、宁妃郭氏等几个女人,其他应该是在孝陵附近择地 葬。
明孝陵“申遗”前后曾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探测,发现这些妃子、宫女墓大体有三处,一是孝陵西侧的植物园内,二是明孝陵宫墙外西南角,三是孝陵右侧的区域——朱元璋让这些后宫女人死后还要围他一人来转,在阴间服侍他。
因为有朱元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帝王葬制中几乎消失的生殉制,在14世纪之后的中国,又死灰复燃,并流行了起来。
接下来的朱棣死后,也是用活人殉葬,据说有30余位后宫佳人被勒死。对于活人殉葬的具体过程,虽然殉葬恶俗在中国有几千年历史,但所记多不详,有详细描述的仅见朱棣后宫殉死的过程。
朱棣死后,关于嫔妃宫女殉葬的事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嗣皇帝、朱棣的大儿子明仁宗朱高炽圈定了殉葬者大名单。“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
这段文字并不见于中国古代文献,出自《朝鲜李朝世宗实录》,盖因所殉嫔妃中有两位朝鲜选献的美女韩氏和崔氏。
“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殉葬仪式由朱高炽亲自到场主持的,与她们一个个话别,“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决。”韩氏在临殉前,就是不住地哭泣,她向朱高炽提了一个要求,希望年老的母亲能得到照顾,“谓仁宗曰:‘吾母年老,愿规本国。’仁宗许之。”
进宫20天宫女也被处死
而在有明一朝所有殉葬宫妃中,当数才女郭爱的从死最令人伤心同情。郭爱进入明宣宗朱瞻基的后宫时间很短,仅仅20天后,只有38岁的朱瞻基就死了。
知道自己要殉葬,郭爱仿楚辞写下了“绝命书”:“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 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郭爱是从朱瞻基的祖籍地安徽凤阳选进后宫的,本来是荣宗耀祖,无上光荣的事情,结果还不知是否让朱瞻基“幸”过她呢,就要殉葬。《史明·后妃列传》上有郭爱的记载,对她评价甚高,称“贤而有文”。
郭爱的“绝命书”当时影响很大,继大位的明英宗朱祁镇是朱瞻基的大儿子,他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死去,于心不忍,临死时留有遗诏,嘱废掉此恶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后世勿复为”。
朱祁镇当皇帝时曾被瓦剌俘获,此成为中国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耻辱,但因为罢殉葬一事,使他有了一个良好的历史形象,历史对他这一举动评价甚高,《明史·英宗后纪》给他的盖棺定论是:“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
明朝史学家当时即盛赞此举,时人王世贞在《奔州山人别集》中称:“此诚千古帝王之盛节。”
出于同情,朱祁镇还对为朱瞻基殉葬的宫人进行了表彰,理由是,“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
值得注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遗诏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对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镇是朱瞻基的大儿子,是继任者,郭爱当时早早地被结束了生命,“凶手”应该是朱祁镇。朱祁镇大概也是迫不得已之举吧。
清太祖强令少妻殉葬
朱祁镇废除了帝王死后活人生殉制,但这一制度实际上到清朝也没有真正绝迹。
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发生在清太祖努尔哈赤身上。努尔哈赤有一个比他小31岁的宠妃乌喇那拉·阿巴亥,她生于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亲满泰是海西乌喇部的首领。阿巴亥嫁给努尔哈赤时才12岁,而努尔哈赤是43岁。
老夫少妻,年轻漂亮,又富机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尔哈赤的青睐和宠爱,两年后就被立为大妃(相当于皇后)。阿巴亥先后为努尔哈赤生了三个儿子,即皇十二子阿济格、皇十四子多尔衮、皇十五子多铎。
天命十一年 (公元1626年),68岁的努尔哈赤病死,考虑到多尔衮、多铎与年轻的母后对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他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终,必令殉之”。以皇太极为首的诸王,为了打压多尔衮一派,就此将阿巴亥弄死。
阿巴亥为了保全几个儿子,盛装自尽,年仅37岁。实际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尔哈赤生前的四位宫女也一块殉葬了。
据传,在清圣祖玄烨之前的清世祖福临、清太宗皇太极,与努尔哈赤一样,死后都有活人殉葬。一直到康熙年间,时御史朱斐上书:
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烨于是于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下旨,禁止奴仆随主殉葬。
从此,帝王死后的殉葬制才算真正退出中国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