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朝廷的财政收入情况一样不容乐观,经过元末连年的战争,加上饥馑疾疫,北方很多地方“乱兵杀掠,城郭空虚,土地荒残,累年租税不入”,冀鲁豫一带“十室九空”。
洪武十年(1377)户部上报,全国税收没有达到预定标准的就有178处,此时已距明朝正式开国有10年了,江浙一带本是重要的税收来源,但“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大率以田产寄他户”。
朱元璋正是看到了这些现象,联想到元朝灭亡的根源,所以才痛下决心去解决问题。与元朝统治者重治标不同,朱元璋采取了治本之策,这就是通过整顿吏治来削除贪腐、破除特权,从而挽救政治和经济。
但由于积弊既久且深,朱元璋只得下猛药、出重拳,为惩戒贪腐,在《大明律》之外又颁布了《大诰》,制定了150多条专门惩治贪污和特权的规定,用凌迟、抽肠、挑筋、断手等残酷刑罚惩办职务犯罪,这些措施在历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
今天就来说说抽肠:
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着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抽肠作为对人惩罚的酷刑,比小说的描写还要惨毒。这种刑罚早在春秋时就实行过。
《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