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驴,被视为惩戒女犯的刑具而名声大噪,这里面离不开《水浒》中王婆的功劳。在武松为兄报仇杀了潘金莲与西门庆之后,“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于是在后人眼中,“木驴”似乎就成为了专门为女犯准备的,带有某些特殊构造的刑具。但其实我们现在所认知的所谓“木驴”几乎都是后人凭空臆造,为迎合读者眼球想象出来的东西。
木驴原本其实是古代的一种攻城器械,其作为刑具使用最早出现是在南唐后主李煜时期。在李煜宣布向北宋投降以后,南唐的江州指挥使胡则仍旧坚持不愿意向北宋投降,与部下宋德明等人坚守江州长达一年多,一直到北宋军队攻破江州,才将已经卧病在床的胡则抓获。随后便将胡则栓在木驴之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徇”。胡则作为一个男人也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在木驴上被处死的人,还是个男人。
而到了宋朝在木驴上被处死的男人越来越多,比较著名的有两人。一个是1126年密州知州赵野被手下杜彦等人将他架到木驴上,钉死手脚,推出樵门凌迟处死。再一个是公元1131年,襄阳节度使桑仲谋反,围攻汝州并将知州王俊钉在木驴之上游街示众,然后凌迟处死。
同时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监察御史安鼎言:‘臣伏睹敕命节文,赵仁恕特不重勘,除名勒停者。窃以仁恕创造狱具木蒸饼、木驴、木挟、木架子、石匣、铁里长枷,及暗添杖数决人, 伤人命不少,又自盗官钱等罪,虽投窜遐荒,未足塞其责。”这里明确了木驴是一种刑具,但对于是针对男还是女并未明说。
所以历史上真正的木驴作为一种刑具是存在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这绝不是为女性所独创的,而且就史书上的记载来说使用者多为男性。所以木驴的用途绝不是为了惩罚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它的真正用途不过是将要处死的犯人四肢用铁钉固定在木驴之上,使其无法动弹,以免在行刑过程中发生一些不可预测的意外,而且也只是针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