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 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服。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