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当女人足之大小不仅取决于男人的好恶,甚至攸关文化兴衰和国家命运,缠足与放足就不再是一项个人权利。
主流观点把缠足看作一种病态或变态行为,认为缠足折射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文化现象,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当长时期里的古代社会也因此而被认为是一个“变态的社会”。
然而,让我们迷惑不解的是:缠足成为一种通行的社会习俗有千余年历史,小脚在那个时代是一种美的体现,缠足是实现这种美的手段,都是不争的事实。在千余年的时间里,一个民族中的多数男子都喜欢小足,多数女子都缠足,是否可以简单地说他们是病态呢?很显然,一个民族集体“患病”千年,是说不通的。
收益与风险的博弈
司马迁的《史记》称:“临淄女子,弹弦, 缠”。其中 缠可能指缠足,或许仅限于少数风月场所中的女性所特有。唐朝白居易的诗中有一句“小头鞋履窄衣裳”,可能描写的是缠足女性。杜牧诗中“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则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情况。但是,五代以前,缠足并不流行。湖南马王堆古墓出土的汉代妇女是天足,五代时,韩熙载《夜宴图》中的侍女也都是天足。
缠足得以流行,南唐皇帝李煜的“推广”功不可没。《道山新闻》记载说:“后主宫嫔 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上有所好,下必仿之。通过缠足, 娘的体态更加轻盈,如弱柳扶风,备受皇帝赞赏与宠幸。为了争宠,后妃们竞相模仿,缠足便在皇宫内流行起来。
只要许多人卷入其中,那么,从众的情形就将是强烈的。一旦模仿作为一种策略被采纳,那么,它就可能转变为一种日常的惯例或者习俗。由此,皇宫内流行的缠足,被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家眷所模仿,进而蔓延到普通阶层。
从文字记载和地下发掘物来看,在北宋已有相当一部分妇女缠足,到了南宋得到普及。《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另外, 从福州黄升墓中出土六双女鞋,其中一双穿在死者的脚上,五双为随葬品。平均长度为13.3至14厘米,宽度为4.4至5厘米,死者脚上还裹着210厘米的裹脚布。这已经是较为标准的缠足,与明清两代的缠足已十分接近了。
缠足在古代受到普遍欢迎,并非现代一些人所说的“陋习”、“丑恶”。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男士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的《菩萨蛮咏足词》是专门为咏缠足而作:“涂香莫惜连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需从掌上看。”
许许多多男人对缠足入了迷, 沉醉其间不能自拔。元末著名诗人杨维桢用纤足妓 女的鞋子“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说:“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
缠足恶俗,攸关国体
不过,现代女子均为天足,缠足现象已然绝迹。流传千余年的习俗,为何消亡?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模仿和偏见引致的。清朝末年,体制僵化,政治腐败,在与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割地赔款,民不聊生,起义不断,可谓内忧外患,到了民族存亡之秋。社会精英从夜郎自大到虚心寻找与国外差距。
在寻找差距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种“偏差”:一是隐瞒信息。特别是一些官吏,为了逃避战败的责任和处罚,将与外敌战败的原因归为缠足,认为小脚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主要象征之一,是“国耻”。1896年,康有为在奏折中说:“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
二是替代性考核失灵。一般地,由于直接考核的成本太高,人们往往使用替代性的指标进行考核。清末一些人寻找与国外差距的过程中,考虑到成本问题,也在寻找替代性考核的指标。恰好,被视为西方先进文明的掌握者传教士,因为考虑传教的成绩,而采用的逆向选择策略,给那些寻找替代性考核指标的中国官员和精英,提供了指标。
趣闻解密点评: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缠足,是一部血泪史!也是一部耻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