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普遍存在转供电加价的现象,市发改委、市住建委8月29日对向中心城区370多家大型公共建筑、写字楼等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提醒告诫,要求严格规范物业企业转供电不合理加价。
因供电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多种因素,本市还存在着很多供电企业未能做到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的情况,即所谓的“转供电”。统计显示,本市涉及转供电业主单位约1万余户,年转供电量达到200亿度左右,占全市一般工商业电量的40%以上。2017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在每度0.9元,而转供电主体多按每度1.5元左右的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个别单位更是高达1.7元、1.8元,大大超过本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
社会对企业用能负担过高反映较多。从本月起,市住建委将配合市发改委启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转供电环节中的不合理加价行为。检查时间从2018年8月23日开始至2018年9月6日结束。昨天市住建委要求,物业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整改,严禁物业企业进行转供电加价行为,对检查发现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除依法予以查处外,还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本市转供电价格行为,确保相关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对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行为的,将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查处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