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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行政单位被检察院起诉

时间:2017-04-10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检察机关获悉,因平谷区园林绿化局怠于履行职责使受破坏的生态公益林未得到及时修复,通州区农业局怠于履职致土地用途改变、国有资产受到侵害,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怠于履行职责致生态公益林遭到严重毁损,平谷区、通州区、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分别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5年1月至5月期间,北京梨树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三次擅自砍伐林木致使生态公益林遭受破坏。平谷区园林绿化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补种树木的通知,北京梨树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补种,平谷区园林绿化局亦未履行代为补种的法定职责。去年11月28日,平谷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平谷区园林绿化局虽予以回复,但并未履行代为补种职责。目前遭受破坏的生态公益林未得到及时修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通州区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通州区永乐店地区水产站在不符合法定条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2003年12月起将其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700亩划拨设施农用地违法出租给企业。占地企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开发建设了石材城,改变了土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去年11月23日,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向通州区农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通州区农业局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未督促永乐店水产站纠正擅自出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国有资产被违法出租状态仍在持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安全难以保障。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5年,北京市九公山长城纪念林有限公司在经营位于怀柔区渤海镇原水塘子村的“北京市怀柔区九公山长城纪念林”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道路,损毁生态公益林木3368株,占用林地39548平方米。涉案土地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接到举报后至今未对相关违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涉案生态公益林地仍处于被损毁状态。

  为保护森林资源、土地资源,保障国有资产的依法使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北京市平谷区、通州区、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已分别就各案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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