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编辑同志:我于4月1日收到一条中国联通的短信,内容是我手机产生了3.13元的流量漫游费用。我从联通网站打印了4月1日的流量使用记录及3.13元的扣费明细,“通信地点”一栏显示的都是天津,并且我的扣费明细相加是3.12元,与联通收取的3.13元不符。我从4月2日开始,就一直向中国联通反映此事,但至今都没有一个令我满意的答复。
市民刘先生
记者调查
11月7日12时,记者与反映人刘先生取得联系,他说,4月1日发现产生流量漫游费用后,转天他就去了三家联通营业厅,但均被告知账单的问题只能拨打联通客服10010进行投诉。从4月到10月的半年里,他曾多次拨打联通客服电话反映此事。客服人员给他的回复是,经查,4月1日他在天津市静海区连接了河北省的网络,手机短时间处于漫游状态,并产生了费用,3.13元应该是四舍五入后的结果。对于联通客服给出的回复,他不认可。其间,他还将打印的明细送至中国联通黄山路营业厅,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11月7日12时30分,记者拨打了中国联通10010客服电话,说明问题后,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反映的问题反馈给了相关部门,后面会有相关部门给记者回复。
截止到记者发稿,中国联通方面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