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福地
天津北方网讯:28日上午,市金融局四楼会议室,一场政策解读会如期召开。解读的内容是“干货满满”、被社会各方寄予厚望的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4条”新政。
“我们的目的,一方面是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会贷。同时,鼓励民营和小微企业抓住难得机遇,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尽早受益。”市金融局副局长黎红开门见山。
“24条”新政,指的是日前由人行天津分行联合天津银保监局筹备组、天津证监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内含24条支持措施。
人行天津分行货币信贷处处长张永春一条条分析解读了人民银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在货币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贷款资金、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贴现资金、不少于1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在信贷服务方面,支持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相关试点业务,盘活小微企业信贷资源,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稳贷续贷是企业最关心的,新政给我们吃了定心丸。”一家与会民营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企业在爬坡过坎的当口,最怕的就是抽贷、断贷了。”
天津证监局副局长胡经生从证券市场的维度予以解读: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保护工具试点,发行纾困专项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与以往相比,此次发布的政策确实力度更大,招法更实,实操性更强。”参会的金融机构人士不约而同地说。
“24条”明确,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增加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采用“先贷后借”模式并按照1:1比例予以再贷款支持;安排百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对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增加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导致的广义信贷增速过快,进一步放宽政策要求,将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容忍度提高4个百分点……这些举措显然是激励金融机构敢贷、愿贷。“相关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的出台,确实打消了我们之前的一些服务顾虑。”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许景荣坦言,“最近我行已经出台了针对民营小微企业的具体的续贷、再融资政策,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展期、借新还旧、变更借款人、调整放款计划等具体措施,来缓解他们资金周转难题。”
对银行来说,除了敢贷、愿贷,关键还是会贷。新政鼓励金融机构要善于“运用科技和信息技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杨忠对此深有体会,“我行运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撬开了信息不对称的坚冰。我们推出的点易贷产品,小微企业主只要手机上点一点、拍一拍、刷一刷,就能申请贷款,因为后台系统会自动解析其征信记录。接下来,我行肯定会放大资金投放额度,继续创新金融产品。”
“下一步,我市还将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纾困基金,为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市金融局副局长张蕾的话激起银企双方更大的惊喜。她透露,接下来还将不断壮大我市融资担保力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督促各银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各主要商业银行今年四季度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应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
“真心希望新政尽快春风化雨。”一些民营和小微企业主兴奋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