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近期,市社保中心依据司法部门关于诈骗医保基金的三个案件判决,追回被骗医保基金27.37余万元,三个案件判决涉及6名涉案违法人员。
据了解,其中杨某某、李某某和赵某某三人均通过他人以伪造医疗文书的方式,办理虚假医保门诊特殊病登记,并持他人社保卡多次辗转多家医院进行偏瘫门特挂号、就诊、开药,除自用外还进行转卖牟利,分别骗取医保基金13426.57元、68974.94元、84053元。最终法院判处杨某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3千元至3万元不等,退回全部骗保基金;其余三人高某某、毛某某和褚某某均在本人未患有偏瘫情况下,通过他人以伪造医疗文书的方式,办理虚假门诊特殊病登记,高某某将本人社保卡交由他人多次辗转多家医院进行偏瘫门特挂号、就诊、开药,自己从中非法获利,骗取医保基金70850.11元;毛某某和褚某某均持本人社保卡多次辗转多家医院进行偏瘫门特挂号、就诊、开药,后将开出的药品个人使用及出售获利,分别骗取医保基金6717.48元、51309元。最终法院判处高某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2千元至2万元不等,退回全部骗保基金。
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诚信就医,自觉做到社保卡自己管自己用,自己的卡不给别人用,自己也不用别人的卡。把自己的卡交由他人使用不仅违规要受到处罚,而且一旦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正常的医保报销待遇了。任何违规骗保行为都是对全体参保人员利益的侵害,一旦发现违规骗保行为,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捋顺工作机制,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依法依规处罚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稳健运行。(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