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市公安经侦部门此前侦破了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投资群众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2011年底,多名群众向经侦部门举报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大量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经侦部门随即对此案立案侦查。经查,2011年4月,多名犯罪嫌疑人共同注册成立了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料系伪造。该公司成立后在未获得相关正式批文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在国内多个省市公开宣传该公司的经营项目,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揽资金。
该公司印刷了大量宣传材料,对其公司背景和投资项目进行大肆宣传和鼓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三个月为一期的投资模式,与投资人签订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协议,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还在全国各地网罗了一批专门为私募公司挖掘客户的代理人员为其招揽客户并给予高额佣金,并鼓励投资者发展客户成为自己下线,对于发展新客户的人员会给予返利。通过上述宣传和传销手段,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私募股权基金的名义迅速构建起复杂的投资人层级网络,不断扩大投资人范围和数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现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刑罚。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提醒市民:
1、该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以国家正式红头文件做噱头,打着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幌子,超范围经营,同时违反私募基金特定人群相关规定,对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以托管基金、托管投资、产业投资名义,高息向群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股权投资基金零风险、高收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针对“私募”类投资理财,广大群众一定要熟知“私募”的真正含义和运作模式,不要被非法集资公司进行的各种浮夸宣传所迷惑,谨慎识别,防止被骗。(“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