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元旦节假期间,本市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夜检专项行动,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全市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52起,其中醉驾12起。
2018年12月30日晚,津南交警咸水沽大队在天津大道四里沽出口设卡,开展夜检集中治理行动。大约22时许,一辆私家车行经检查点位时,突然减速且行驶轨迹异常,执勤民警遂上前将该车拦停,引导车辆停在路边后对驾驶人进行进一步检测。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随后现场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2018年12月31日21时,交警红桥支队丁字沽大队民警在红桥区天平路与竹山路交口进行夜检行动,依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04分,在对一辆沿天平路由南向北驶来的津JU2658号灰色小型汽车进行酒精检测时,车内散发出浓浓的酒气。民警遂引导车辆停在路边,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7毫克,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管部门提示,晨检、夜检、夜后检等集中行动,已成治理酒驾等交通违法的常态手段。两节期间,亲友同事聚会增多,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论什么时段饮酒后都不要开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