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市供热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采暖期延期供热的通知》,今冬采暖期将延长至3月31日24时。
为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经市城市管理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气候会商,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2018-2019采暖期延长至3月31日24时。
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要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工作,并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杜绝间歇供热问题的发生,保证用热户室温达标。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供热延长期的督查检查,确保延期供热工作落实到位。
天津提前或延长供热已渐成常态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根据气候和温度实际情况,科学适时启动和停止供暖时间,并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当年召开的天津市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从适当提前和延长供热期等百姓生活的一点一滴入手,让群众真切体会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感受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的深厚感情。”
天津最近三年的供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