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公安英雄模范
天津北方网讯:“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跟着我上”,13年前路浩当上派出所副所长时写的这12个字至今压在他办公桌的玻璃板下。13年来,无论是做副所长,还是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大队长,所长,路浩永远是队伍中冲在最前面的人,是加班最多、出差最多的人。
2014年4月,路浩带队前往津南区咸水沽镇某小区一高层抓捕3名持枪犯罪嫌疑人。为避免打草惊蛇,路浩独自一人先上楼侦查,不料却在电梯内与正准备外逃的3名犯罪嫌疑人遭遇,为避免贻误战机,路浩当机立断独自出手,背对电梯门将嫌疑人堵在电梯里,并死死抓住其中一人,为增援战友赢得宝贵时间,最终将3人全部抓获。 2015年3月,在侦破一起金店盗窃案时,犯罪嫌疑人为躲避抓捕驾车疯狂逃窜,为避免横冲直撞的嫌疑车伤及群众,路浩不顾个人安危果断超车将嫌疑人截停,而他的车却被猛烈撞击。他不顾伤痛飞身下车,砸碎嫌疑车挡风玻璃,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在驾驶室里。
“群众在你心中的位置决定你在群众心中的位置”。这是路浩通过多年实践总结出的群众工作经验。多年来,路浩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自己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 2007年10月15日,津南区北闸口镇村民史某被数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持械殴打致伤。案发后,辖区派出所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但是由于案情复杂加之可用线索极少,侦破工作一直未能取得明显进展。该案被分局列为疑难案件由局长挂牌督办,2015年9月,路浩再次被分局领导点将,负责接手侦办该案。接手该案后,路浩从仅有的少量线索入手,充分发扬锲而不舍、攻坚克难的精神,全力开展破案攻坚,经过十余个昼夜的连续奋战,逐步剥茧抽丝,最终成功侦破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3人全部抓获归案,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
强将手下无弱兵。无论在哪个领导岗位上,路浩都带出了一流的队伍。任刑侦七大队大队长5年,七大队侦破各类案件590起(其中命案19起),破案数、破案率和绩效考核成绩连续四年名列分局第一。最近,曾获多项荣誉的路浩又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