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民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通过滨海新区塘沽万通上北新新家园附近的金乐家中介购买新房,这家中介的员工王某某收取了自己5万元的“号费”,并承诺可以不用排号走内部认购直接购房。可上个月底,新房开盘的时候王先生却没有买着。当王先生联系中介员工王某某退费时,对方却失联了。
今年5月,王先生选中了一处名为联发欣悦学府的楼盘。金乐家中介员工王某某声称,金乐家代理该楼盘的销售,今年5月31日开盘,交5万元“号费”就能不排卡直接购房,于是王先生就交了5万元“号费”。可5月底新房开盘,王先生却没能获得购房资格。当他找王某某退还5万元“号费”时,王某某却失联了。
委托书没有中介盖章落款时间为2年前
王某某当初打着金乐家中介的招牌去向王先生收取5万元“号费”时,拿出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委托书。委托书中承诺,若未购得事先确定的意向户型将全部退还款项。委托书中有王某某手写的收取王先生5万元费用的字迹,受托人签字为王某某的名字,但并没有中介公司的印章。落款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比当初签订的日期足足早了两年。
王先生多次找到金乐家中介讨要5万元“号费”。前几天,金乐家中介退还了王先生2万元钱,至今仍然有3万元没有退还。王先生后来才知道,像他一样被王某某骗钱的客户还有另外三位,四人共计18万余元费用被王某某骗走。
中介:员工个人行为事先并不知情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万通上北新新家园附近金乐家中介。店面的负责人表示,事发前王某某确实是金乐家员工。该负责人否认金乐家员工收取客户“号费”的事宜。只是表示,第一王先生委托金乐家帮其购买新房,但托人找关系需要费用,于是就让王先生交了2万元钱,后来发现这种做法不靠谱又如数退还给了王先生。后来王某某两次收取王先生款项的事,该负责人也是事发后才知道的。
王某某失联后,金乐家也在积极寻找,通过电话、微信甚至找到了王某某的住所,均没有线索。前一段时间,王某某通过支付宝与公司另一名员工联系,并给这名员工的账户上打过来5.3万元钱,让这名员工代为还给客户,称其他欠款会想办法还上。为了尽快给客户解决事宜,金乐家中介才出面把王某某打过来的5.3万元钱分配给几位客户。目前,中介公司掌握有四名客户的18万余元钱被王某某拿走。店面负责人还称,金乐家并未代理过王某某向王先生承诺选房的楼盘,签订委托书都是王某某的个人行为,中介公司并不知情。事发后,金乐家中介公司也报了警。
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记者跟随王先生一起来到了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新北派出所了解案件的进展。据了解,事发后,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侦查,正在向相关部门报送网上追逃。(“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