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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第三十九批典型案例

时间:2020-03-0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1.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津畅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共计销售16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津畅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2.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静海区荣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3种一次性口罩和“来安之”9102A折叠式防尘口罩,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且未标明生产日期,涉案口罩502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六条所指的违法行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静海区荣食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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