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昨天发布最新监测数据,今年1月份本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2%,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6%,降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今年1月份本市食品价格上涨5.6%,对CPI上涨的贡献率约为78%,是拉动CPI上涨的首要因素。“食品价格上涨主要受元旦前后全国大范围寒潮天气给蔬菜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叠加节日消费拉动需求上涨。另外,周边地区发生疫情也给农产品运输造成短期冲击。”统计师徐慧分析说。其中,鲜菜、鸡蛋、猪肉、禽肉类价格分别上涨23%、19.7%、9.8%和1.5%。非食品价格上涨0.3%,其中家庭服务、汽油、金饰品、衣着价格分别上涨4.4%、4.2%、4.1%和1.1%。
从同比看,今年1月份本市CPI继续保持下降态势,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四降一平三升”,交通通信、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居住价格持平;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