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帮忙刷单即可返现,并且日入千元,这样的兼职广告听上去确实诱人。然而,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种高回报的兼职条件往往伴随着的是高风险的陷阱,一旦入坑便着了骗子的道。日前,本市蓟州区公安局破获一起以兼职刷单为噱头的网络诈骗案。
“您好,有空闲时间吗?帮我刷单,每单返利20-60元,每天可赚千元……”3月17日,小赵收到一条刷单兼职广告。她被不菲的佣金诱惑,添加对方的微信,在其指导下安装了刷单软件。
小赵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给某短视频平台的视频点赞。任务完成后,9.9元佣金立即到账。第二天上午,对方告诉小赵,她已经升级为高级会员,可以刷单赚钱了。
“这是商品链接,你点击进入下单页面,将商品加入购物车后截图给我,但不要付款,必须在我给你的页面支付……”
一单,两单,三单……短短十余分钟,小赵刷单三笔,除去本金净赚近百元。可是,对方告诉她,连刷四单才能返款。她忙不迭地接下了第四单任务。不想,在按照要求完成支付后,她被告知订单超时,需要继续刷单,并收到了一个5万元的商品链接。
此时,小赵的账户已经“余额不足”。“没关系,我帮你垫付一部分!”对方大方地说。小赵为了尽快拿到返款,自己支付了3.5万元,请对方帮助垫付1.5万元。结果,对方又称“端口数据被冻结”,要求她再支付7万元“解冻费”。小赵先后投入本金11万余元,而返款遥遥无期,她察觉被骗,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公安蓟州分局文安街派出所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发现其中两笔被骗款转入了嫌疑人胡某的银行账户,进而锁定胡某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民警随即赶赴柳州,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其抓获。经讯问,胡某交代了伙同汪某、全某,在韦某的指示下,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刷流水”赚取“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根据胡某的交代,民警辗转广西桂林、南宁和广东广州、东莞等地,陆续将汪某、全某和韦某抓获,当场缴获大量手机、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韦某交代,今年2月,他在某酒吧结识了一名男子,对方称帮忙“刷流水”能拿“好处费”。他受利益驱使,通过朋友胡某、汪某和全某收集了大量银行卡,帮该男子转账洗钱。他们自知此举涉嫌违法犯罪,为掩人耳目,每次“刷流水”时,都选择在烂尾楼、废弃工地、马路边进行。
目前,该团伙四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审理和“上线”追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