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庆贺单位乔迁新址,员工燃放起了烟花爆竹“大重奏”。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往现场对放炮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4月13日10:20左右,和平分局接110报警称:在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某大厦门口有人放鞭炮、礼花弹等,随着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呛人的烟雾弥漫在充满火药味儿的空气里,过往行人纷纷掩鼻跑开。南市派出所巡逻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员工贾某在负责单位搬迁事宜工作中,为庆贺公司搬迁,在和平区福安大街某广场门前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外环线以内地区严格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七类地点或者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后将贾某带回派出所,经调查后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贾某称,自己只是迷信图吉利,忽略了相关法规,对自己的行为他表示后悔,同时接受处罚。(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