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黑龙江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增速逐季回升。
从各季度增速来看,一季度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0%。二季度增长12.7%,增速比一季度回升0.7个百分点,呈逐季提高的增长态势。
二是城乡市场共同发展,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
上半年,黑龙江省城镇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6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其中,城区零售额2371.4亿元,增长12.1%;乡村市场较快增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78.1亿元,增长12.7%,增幅快于城镇0.5个百分点。
三是批零业增势平稳,住餐业增速仍处于低位。
在市场整体趋弱的情况下,批发零售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加大促销力度,成为拉动消费的主要力量。上半年,黑龙江省批发零售业零售额273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受政策因素影响,住宿餐饮业增速仍处于低位,实现零售额408.7亿元,增长8.9%,低于批零业增幅4个百分点。
四是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零售额增速平稳。
黑龙江省限额以下企业由于受客户相对稳定、提供的商品需求弹性小、经营规模相对稳定等因素的影响,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黑龙江省实现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01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增速明显高于限额以上企业。五是传统商品销售平稳,热点商品销售降温。上半年,从黑龙江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商品零售类值统计情况看,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平稳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同期增长16.8%;服装鞋帽类增长13.1%;而热点商品消费趋于弱化,其中家用电器类增长0.8%,增幅同比回落10.2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和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0.2%和15.5%,增幅同比分别回落15.9和1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