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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国资委批复

时间:2014-04-17 09:13:31

高鸿股份公告,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

国资委原则同意高鸿股份本次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高鸿股份总股本不超过58411.4260万股,其中电信院持有9552.473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6.353%;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SS)持有289.485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49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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