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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商谷落户兰州 巨额补贴招揽大公司

时间:2014-04-15 08:52:29

日前“甘肃电商谷”落户兰州安宁区,玫瑰、花椒、当归、虫草、百合、焊丝、磁力泵交易网等15家单品网站企业也随之意愿入驻安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当地政府亦推出包括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专项资金等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此前,兰州刚刚被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为抢占电商潮流先机,兰州市委市政府确立今年为该市的“电子商务发展年”。近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商务部等联合下发通知,同意兰州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在这一背景下,安宁区抢抓机遇,与中国网库联合打造“甘肃电商谷”,出台了《安宁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联合省、市商务和工信部门举办了由300余家实体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电子商务发展大型专题讲座。

据介绍,为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安宁区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1000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包括在安宁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积极引进、配合该区建设“甘肃电商谷”的网商和网上集中办公区的企业、个人创业发展。

为把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安宁区政府设立了“甘肃电商谷”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入驻“甘肃电商谷”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或利用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按每个企业5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标准,采取第一年免房租,第二年免50%、第三年免30%的房租补贴政策。立足于鼓励大学生创业,对入驻“甘肃电商谷”的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5万元的初创微电企业,由区财政补助5万元、累计税收奖励20万元、协调银行贷款20万元。

相关人士表示:“对于积极引进电子商务总部企业,对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或单一品牌(品类)年交易额名列全国电子商务行业平台前10名或国际排名前20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总部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安宁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开办费用、办公用房等方面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此外,对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该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结算中心,按照其在该区第一个完整税务年度纳税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50%的比例连续3年给予奖励。对在该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运中心或子公司的,按照其分支机构在第一个完整税务年度纳税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对甘肃电商谷入驻的企业,免费办理工商、税务等各种入驻手续,区上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从办证时限、电商注册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快捷服务。”安宁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鼓励本地企业转型升级等手段,安宁区将努力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闯出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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