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顺丰控股子公司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荣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国内首张无人机航空运营(试点)许可证。
顺丰表示,这意味着中国无人机物流配送进入合法运营阶段,是中国物流无人机发展的里程碑,也是对顺丰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营能力的认可。
以下为顺丰公告全文:
一、公司子公司获颁发无人机航空运营(试点)许可证的情况说明
2018年3月27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子公司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荣获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国内首张无人机航空运营(试点)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这意味着中国无人机物流配送进入合法运营阶段,是中国物流无人机发展的里程碑,也是对顺丰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营能力的认可。
二、对公司的意义及影响
顺丰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自2017年6月开展以来,已经顺利完成准备、启动、实施、审定四个阶段,达到了试点目的,成为国内第一个经由民航管理部门批准运行的物流无人机运营企业。公司本次获得国家民航管理部门颁发无人机航空运营(试点)许可证,是国内首家获得许可证的企业,根据许可证的规定,顺丰物流无人机可在民航局批准的试点区域内使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这意味着顺丰物流无人机可率先进行商业化运营,具有先发优势。
无人机物流商业运营的合法化,是通往智慧物流时代的里程碑,意味着顺丰所构想的“三段式空运网”中的末端配送段已开始进入商业化的运行阶段。顺丰将通过无人机实现航空物流网络干支线对接,构建的“大型有人运输机+支线大型无人机+末端小型无人机”三段式空运网实现36小时通达全国,进一步加强顺丰独特稀缺的“天网+地网+信息网”三网合一的网络资源优势。
顺丰将持续建设物流无人机覆盖网络,期望通过无人机实现航空物流网络干支线对接,依托顺丰现有的资源,在非人口密集、涉山涉水的广大偏远地区,扩大物流配送范围,提升物流服务时效,完成对三线及以下城市的空网覆盖,大幅度提升物流效率,从而提升顺丰的整体服务能力。
三、风险提示
物流无人机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有赖于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顺丰物流无人机航空运营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相关事项,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