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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谈海外购:应明确有关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

时间:2018-07-20 16:50:08

“海外购”须解决跨境维权难题 买得爽也要用得爽

“海外购”须解决跨境维权难题 买得爽也要用得爽

坚持“交易便利化”与“维权便利化”并重。在简化海淘商品通关手续、配建保税区仓库的同时,应尽快畅通售后维权渠道,提升投诉回应率,建立有效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伴随跨境电商发展,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海外购”“全球购”,消费更爽了。然而,无论境外旅游购物还是“海淘”,一旦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并不容易。“买得爽,用得不爽”成了海外购的通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发现,在海外购消费者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中,除运送时间太长这一问题外,代购商品质量有问题、海外商品验货难、运输过程中遭破损、无法正常退换货等占比已超过50%。

跨境消费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售后服务环节较多,这是消费者维权难的客观因素。最近,上海读者赵某向本报记者反映他的一次维权经历,就很有代表性。当时,赵某在美国亚马逊网站购买高途乐(GoPro)防水相机,使用后发现进水。赵某向电商平台投诉,该平台让他联系品牌商;给品牌商留言,对方回复说需联系中国区客服;赵某致电中国区客服,客服称不在其售后服务范围内。一番被“踢皮球”后,赵某向本地监管部门投诉,得到的回复是:“您在国外商店购买相机,消费行为地不在国内,不属于我们的消费投诉受理范围。”这一次跨境消费维权,出现电商平台、品牌商、监管部门对售后服务“三不管”的情况,消费者有苦难言。

跨境消费火热是国际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产物。快速增长的跨境消费带来的维权难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不利于消费潜力的释放以及消费者体验的提升。解决跨境消费维权难题,应坚持“交易便利化”与“维权便利化”并重。有关部门在简化海淘商品通关手续、配建保税区仓库等促进交易便利化的同时,应尽快畅通售后维权渠道,提升投诉回应率,建立有效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其实,建立跨境消费维权的多边协调机制早有尝试。中消协及地方消协组织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消费者组织已建立起多种合作关系,以合作转办的形式解决消费者投诉。但全球范围内的消费维权因为涉及法律、习惯、语言等问题,消费维权更复杂。特别是如果消费纠纷发生在境外或经营主体在境外等原因,境内有关执法机关难以行使管辖权,无法约束商家行为。

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消费维权机构建立双边或多边协调解决机制难度很大,还需相关部门创新协作机制,为跨境投诉牵线搭桥,让消费者维权有方、投诉有门。

解决跨境消费维权难题,还应明确有关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跨境电商平台作为境外商家和境内消费者的沟通平台,应承担跨境消费维权的沟通协调义务。这类平台应意识到,价格足够低、物流足够快并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解决维权难才是抓住了跨境消费的痛点。即使是注册在境外的跨境电商,只要业务涉及境内市场和消费者,境内监管部门也应建立保护境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

海外购物维权是世界性难题,沟通协商成本高,但跨境购物也是民间商贸往来的重要组成部分,畅通维权、提升体验无疑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实现共同繁荣,值得境内外相关部门合力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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