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宁波一位买家在某网店购买18件衣服,穿出去旅游后以“不喜欢”为由求卖家退货。12日,阿里巴巴平台回应称,经双方协商,卖家所购衣物9件不可退。12日晚间,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决定18件衣服全部退款给买家,并会将收到的衣服当众销毁。
淘宝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买家黄女士4月25日在其店铺拍下18件衣服,共计4600余元。5日,该买家突然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货。李先生加了对方微信才发现,黄女士穿着在自家店铺买的衣服去了西藏旅游,并将照片发在微信朋友圈。
12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回应北青报记者称,经协商,申请退货的18件衣服之中,有9件曾在旅游过程中试穿、拍照。依据平台规则及买卖双方初步协商,已外出试穿衣服将不予退货退款,其余没有试穿且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衣物将进入退货流程。淘宝方面同时表示,个案不会影响淘宝现行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黄女士所购衣服在平台上显示还是退款的状态。不过无论平台这边如何协商,他都打算将18件衣服的货款全部退给黄女士,“对我来说,退9件和退18件区别不大,不想再因为这个事牵扯我的精力了”。李先生表示,有网友担心收回来的衣服他会二次销售,因此他决定收到衣服后当众进行销毁。
截止发稿时,黄女士未通过自己微博表态采用哪种方式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