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饮用水安全吗?水污染防治进展如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昨日起对本市行政区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并于6月底上报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
殷一璀强调,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依法处罚等方面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直面瓶颈短板问题、共同寻找改进之策,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上海更有效地贯彻实施。
此次检查将围绕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法定责任落实情况、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企业防治污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的难点短板五个方面开展检查。据了解,本次人大执法检查将与第三方独立评估相结合,共同寻找改进之策,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确立的法律制度更加有效地落地实施。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去年全市259个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6.7%,较2017年上升17.6个百分点。全年,全市河道整治工作持续推进,3158条段河道消除黑臭,实现2018年底全面消除黑臭的目标,全市河湖劣V类水体比例从38.7%下降至18%。
目前,本市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结合金泽水源地建成运行,科学、从严调整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划,优化水源保护区布局;根据本市实际,创设水源保护缓冲区,出台了《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进一步确保本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全面实施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关闭清拆,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持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2009-2018年累计拨付资金约59亿元,对完善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和提升日常环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效果已初步显现,但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诸多挑战。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指出,目前水环境持续改善的难度不断加大。虽然近几年本市总体水质持续趋好,但对照2019年基本实现考核断面达标、2020年力争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短板问题。一方面,水环境质量总体还比较脆弱。另一方面,要实现与全球卓越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此外,水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不足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接下来,上海市将持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深化完善河湖长制,继续强化执法监管。(劳动报 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