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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两男子两夜连砸数十辆小车 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时间:2019-10-24

被砸坏的小车 松江区检察院供图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蒋芸芬10月24日报道:近日,松江区车墩镇陆续有多名车主报警称自己的车窗被人砸破,且有被人“入车盗窃”的痕迹,损失轻重不一。根据路面监控等技术手段,两名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抓获,而他们实施犯罪的工具却令人咂舌。

据犯罪嫌疑人唐某交代,自己因为没钱,也找不到工作,就和老乡年某一起行窃。两人计划用弹弓砸破车窗玻璃,而后钻入车内盗窃。敲定计划后,两人分别购置了弹弓、钢珠、手套等犯罪工具,并商定,实施犯罪时,由一人负责敲碎车窗并望风,另一人负责从破损的车窗玻璃处伸手或探身入车内行窃。

两人的第一次行窃特意选在一片无路灯、无监控的阴暗路段,并特意选定一辆豪车下手。年某探身入车内后摸到了一个钱包、一副眼镜和数十元零钱。据唐某交代,他们认为眼镜和钱包无用,就随意丢弃了,银行卡在去ATM机尝试取款失败后也随意丢弃了。

又砸破几辆车的车窗后,两人发现,这一夜盗窃所得的“实际收入”仅够两人饱餐一顿,于是两人计划于次日再度下手。起初,两人采取先从车窗外看车内是否有财物的方式选定下手盗窃的对象,但他们发现这样做较易引起路人怀疑,遂采取随机砸车的方式,陆续在阴暗无路灯、监控较难拍到的停车场、路边等地损坏了数十辆车的车玻璃,并从中窃取钱包、香烟、现金、车内装饰等,其中大部分赃物因无法立刻“变现”而被他们丢弃或销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自以为躲开了监控,却仍难逃法律的制裁。在实施两夜的盗窃后,两人被警方抓获。经审查,由于唐某和年某两人用弹弓弹钢珠的方式打破车玻璃的行为,有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破坏他人车窗的行为,经鉴定,财物价值在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最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松江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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