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上海新闻

上海打掉30余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团伙

时间:2017-04-10

  中新社上海3月21日电 (李姝徵)上海警方21日表示,自去年9月以来,沪警方开展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打掉30余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团伙,逮捕170余人。

  时某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贷10万元(人民币,下同)不出2个月,却被逼还384余万元。然而这桩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时某只有自己的说辞,对方却拿出看似无可辩驳的“完美”证据:合同上有他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他的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最终,他在付出欠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的惨痛代价后向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报案。

  一段时期以来,静安公安分局陆续接到与时某遭遇相似的民众举报。静安警方揭开隐藏在“借贷纠纷”背后涉嫌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真相,打掉一个以小额贷款为名非法牟利犯罪团伙,一举抓获以宋某、王某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

  经查,宋某、王某以涌金融公司作为外壳包装。犯罪团伙平时主要通过行业中介公司、网上发帖、房产交易中心周边散发小广告和“熟人”介绍这四类方式,虚构信息称:“迅速放款”办理小额贷款,以吸引被害人。待被害人上钩后,由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等人约被害人见面,在不给付或者仅给付小额本金的情况下,以公司需要审核资信,无抵押贷款需要虚增借款额为由,哄骗被害人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先签上名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

  借条到手后,犯罪嫌疑人以言语威胁、电话骚扰、非法拘禁等手段,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恫吓、骚扰、殴打等恶劣行径强行收账。同时,只要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就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数倍。

  警方表示,此类团伙大多系无从事金融行业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类管理公司,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饵,对外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

  而此类案件中的当事人缺乏民事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其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等个人、家庭重要的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未经研究或征求家人同意,或对遭遇被诱骗、威胁书写虚假借条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又缺乏取证意识,导致民事行为和违法行为在事后难以甄别。(完)


  • 上一篇:“国际社工日”系列活动启动
  • 下一篇:挪用2亿余资金炒股亏损数千万 沪一证券公司经理获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