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上海建设项目中修公路的工人,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可以。
根据2020年12月1日发布施行的《关于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6号)相关规定,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保障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权益,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及时至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手续。
按项目参保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工伤保险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项目标段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0.8‰确定,并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