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局长邓建平介绍了本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副局长顾晓君、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许健、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马维忠、青浦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陈汇青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以及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林长体系。市级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区和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配套制度、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计划。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体系完善、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市建成各类公园1000座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到2035年,上海的生态空间更加稳定,生态布局趋于合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
《实施意见》明确,市、区总林长检查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市、区副总林长检查督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林长检查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副林长检查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将网格化巡查与专业巡查相结合,实行清单化管理。
邓建平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林长制责任体系。
[“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公园城市体系建设。围绕“一大环+五小环”环城生态公园带体系和“一江、一河、一带”公共空间格局,推动五个新城建成一批“绿心”公园,串联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和重点生态廊道,形成贯穿上海市域的蓝绿走廊,营造“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生态空间。
■积极推进森林城市体系建设。启动并完成崇明等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一批森林乡村。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区绿地,实现“森林入城”。抓紧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发挥森林碳汇作用,增强森林系统固碳能力。
■扎实推进湿地城市体系建设。构建水、城共生的“湿地城市”体系。推进崇明东滩申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鼓励崇明率先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区”。
■持续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监管。完善生态空间占补平衡机制,加强绿地、林地、湿地资源减量的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丰富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模式。
■大力推动生态资源共享共建。新建一批“既能看得见,也能走得进”的开放休闲林地。积极打造市民身边的“后花园”,推进“一镇一园”“一村一园”建设,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持续拓展立体绿化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