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农村土地流转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但现阶段土地流转与金融服务的矛盾依然突出。日前,民建合肥市委就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营体系转型具有较大作用,直接关系着农民致富、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民建合肥市委以合肥市为例,通过调查和思考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服务情况,提出解决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矛盾的系统化建议。调研报告指出,虽然农村金融机构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有效缓解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金融服务难题,使土地流转在“促进土地流转和遏制丢荒”“促进农民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合理发挥农村人力资本作用”等方面作用凸显。但调查显示,现有金融服务与农村土地承流还存在着“四个矛盾”。
首先,土地流转权益与金融机构信贷体制硬约束相矛盾。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所有权虚置的产权权能形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及其附着物不能设立抵押权,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融资方式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交易成本,为了避免这种交易麻烦,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都采取了硬约束的限制措施,致使以土地经营权质押的债权变现障碍难以逾越,堵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路子。
此外,土地流转后,还存在经营主体多样性与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单一相矛盾;对贷款需求及期限的“中长期”性与金融机构贷款信贷额度、期限限制相矛盾;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农业风险增大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相矛盾。调研报告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的担保物权性质。加强配套金融扶持,建议由政府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土地流转因自然灾害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既减少土地流转经营业主的损失,也为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持土地流转提供保障。通过财政补贴、担保、贴息贷款等措施鼓励农地使用权的有效运转,对开展规模经营的农户给予补贴。出台涉农金融业务给予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土地流转力度。
在政策保障上,建议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重点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的权证管理和股权管理,使农民的土地产权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加大对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规模流转土地履行“预付金”和“风险保障金”等准入制度的监督力度,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变资产、资产本资本、资本变股份、股份市场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仲裁体系,及时化解土地流转纠纷,确保农村稳定。(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