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怀宁县、望江县环境保护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省环保厅对怀宁县月山石镜区域矿石资源加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和望江县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后,市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怀宁县月山镇、石镜乡境内长期以来当地居民依托本地矿产资源,就地生产石灰、石子、石粉加工,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及月山镇、石镜乡政府未认真履职尽责,对怀宁县政府“清除原料、恢复土地原状”的决定执行不力,致使违规开采、生产长期存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经怀宁县研究,给予月山镇分管副镇长丁国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怀宁县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董邦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石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史志结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月山国土分局局长陈中华、石镜国土所所长刘宽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免除胡礼清月山镇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汪名宝石镜乡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职务。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免除丁和谊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望江县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11月,市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但在停产整改期间,望江县环保局、望江县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违规准许企业恢复生产。2016年12月24日,省环保厅检查时企业未完成整改仍在生产,存在监管失职问题。
经望江县研究,给予县环保局局长王军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局长朱志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局长,现任县委办副主任、美丽乡村建设办主任檀传启行政警告处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安庆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严格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拧紧责任螺丝,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
中共安庆市纪委
安庆市监察局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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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加强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
5月3日,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强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
通知要求,要严格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查处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查问责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尽快问责处理到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期间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经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后需进一步问责处理的,要及时移交、尽快受理。要紧紧围绕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深挖细查隐藏其后的失职渎职、违规乱纪等贪腐行为,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现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要严格按照党纪条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定性量纪,严肃追责问责。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该问责不问责、问责迟缓或不力等情形,也要严肃追责。要紧盯“关键少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问”的要求,坚决做到应追必追、追必从严,督促各地各部门及其“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对我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涉案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要与各类媒体建立快速反应协作机制,及时发布督查问责信息、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惩戒问责氛围,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要通过督查问责有效传递压力,拧紧责任螺丝,从而改进工作、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要注重从问责过程中,挖出病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以求正本清源,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从实体和程序上建立多道“防火墙”,为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