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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春风行动"检查食品企业4420家 立案查处27起

时间:2018-04-29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4月28日从省食药监部门获悉,自2月初至3月底,省食药监局在全省集中开展了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全省食药监系统突出监管重点,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重点时段食品药品安全,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食药监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420家,小作坊4082家,发现问题1437个,整改问题1386个,立案查处27起;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122671户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5006个次,农村庙会和集市1735个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45份,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561起,查扣不合格食品2743公斤;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36751户次、年夜饭供餐单位3473户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户次、连锁餐饮企业386户次、学校食堂6352户次、养老院食堂1524户次、旅游定点接待单位834户次、农家乐2152户次,指导农村集体聚餐1758户次,取缔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46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04份,查处违法案件34起。共检查药品重点品种批发企业、疫苗配送企业107家次,限期整改44家;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企业)314家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6502家次,限期整改1171家,立案查处107起,移交公安1起,撤销GSP证书2张,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张;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326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87份,立案查处3起。

行动期间,全省开展了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食用油塑化剂、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年夜饭和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治理;食品药品“网剑”专项行动。全省还摸排确定了27个食品生产重点隐患整治区域,涉及14种产品、568家企业、292家小作坊,对每一个区域均列出隐患问题,制定计划,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工作。

行动中,省食药监局共抽检米面及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包括腌腊肉制品)、白酒、炒货、水产制品、糕点等8类食品240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9.2%。其中抽检的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已经送达相关食品经营企业,正在深入核查处置。

在做好监管整治的同时,还加强投诉举报宣传,实行全天候投诉举报受理,行动期间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4621件(符合受理条件3353件)、咨询2311件、意见建议25件,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和反馈。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强化精准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专项整治,严防严管严控风险,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地方管理责任落实,推进食药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全力保障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记者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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