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此前媒体多次报道芜湖一男子被高空坠下的红砖砸中身亡,因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将紧邻案发地的居民楼上96户业主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一审判决其中81户业主(担责70%)与小区物业公司(担责30%)共同承担赔偿款508671元。记者获悉,日前物业公司和48户业主提起上诉。
[回顾] 96户业主中15户被认定无责
2016年10月4日,受害人骑车路过一小区28栋1单元时,被高空坠落的红砖砸中头部身亡,因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将1单元除一楼外的96户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有46户业主提交证据欲证明其不可能是肇事者。2017年12月29日,本案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宣判,认定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508671元,物业公司承担赔偿152601余元,81户业主各自承担赔偿4395余元。
[进展]物业和48户业主提起上诉
去年一审宣判后,受害人家属就曾表示,对结果满意,只是有些担心判决能否尽快执行到位。 5月8日记者从受害人代理律师李长志处获悉,目前赔偿款还没有进入支付阶段,因为有部分被告提出上诉,这就导致了一审判决的效力待定,“没有上诉的被告,赔偿数额也会受到二审结果的影响。”
记者获悉,目前上诉期已经截止,一审被告中物业公司和48户业主提出上诉。记者联系上部分业主,业主表示,他们建了个群,此前一审结果在预料之中但是多数业主仍觉得冤枉,“毕竟是绝大多数人为某一个人背锅。”据了解,一审中一些业主对于自己提供的证据未被采纳感觉不理解,也有业主因家庭条件不好不愿赔偿,主要是这部分人提出上诉。
对此李长志也表示,上诉的主要理由还是很多业主举出证据试图主张事发时自己并不在房屋内,从而无法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一些新证据,是否会被采纳还需法院调查。”李长志称,他认为即便二审结果会有变化,但赔偿总额应该不会变,只是需担责人数和各自承担数额会有所变化。
[说法]自证无责证据真实性需认可
一审中,大部分提交证据的业主都试图证明事发当天自己并不在家,对此只有证据十分充分法院才会采纳。有些业主虽然提供了一些诸如车票、上班打卡记录等方面的证据,但法院认为有些是复印件、有些是孤证、有些人证开庭时未到场……这样的证据都无法认可真实性,也最终未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