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50多岁方女士为合肥市五金商贸城一家建材店卸货,卸完货不久,身上多处皮肤发黑,皮肤疼痛并且发痒,经过检查是烧伤。事发后,方女士将店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17年7月21日晚,方女士、周某等经他人介绍为这家建材店卸货,所卸货物为螺丝,费用为每人50元。当天晚上方女士卸完货后出现身上发痒、胳膊至手腕处皮肤发黑等不适症状。
方女士称,她是在帮建材店卸货时,胳膊被腐蚀性硫酸烫伤,在卸货过程中发现包装袋上有“水”,后来得知自己是被上面的硫酸烧伤。为此,方女士的女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但是民警协调未果。
7月25日至8月2日,方女士至安徽省立医院住院治疗,在此期间,医院为其进行了切除性清创手术。
包河区法院认为,店家在方女士等人为其卸货时未尽到安全告知提示义务,也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具有过错;方女士卸货过程中发现包装袋上有水时,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认定建材店承担50%赔偿责任。近日,一审判决建材店赔偿方女士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