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去年2月4日,小蕊(化名)和家人到颍上县迪沟旅游风景区。谁知,进入该景区竹音寺旅游景点时,小蕊走下景点内娘娘殿东侧阶梯,不料阶梯石质扶手突然倒塌,正好砸中了他的双腿。随后,小蕊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右腿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在景区受伤,小蕊将迪沟旅游公司告上了法庭。据了解,诉讼前,旅游公司已支付给小蕊医疗费1万元。
-说法 涉事景区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
日前,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被告迪沟旅游公司作为竹音寺景区的管理者及经营者,依法负有保证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因被告迪沟旅游公司已在人保颍上县支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人保颍上支公司应当在保险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结合原告的赔偿清单,原告小蕊因伤造成的损失合计为8万多元。对于上述赔偿责任,综合两被告所签订保险单约定的责任限额,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保颍上支公司应当承担6万多元的赔偿责任,被告迪沟旅游公司应当承担2.6万多元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还应当支付1.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