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 率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池州市暨东至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社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监测站点等,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详细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沈素 充分肯定池州市暨东至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明显成效,并就进一步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卫蓝天提出要求。沈素 强调,要有更高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为己任,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标杆,在更高层面深刻认识依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全局意义。要压实法律责任,特别是要压实领导责任、压实执法主体和企业等责任,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作用,让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要强化法治引领,用法治手段治本治根,依法保障和推动绿色发展。要扩大群众参与,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百姓蓝天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