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8月6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拟表彰人选开始公示,全省共有228名教师进入公示名单。
今年2月,安徽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安徽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特级教师评选范围包括在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的在职正式教师。特级教师的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特教教师倾斜。评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按学校推荐提名、业务考核鉴定、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报省政府审批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在各市、省直管县推荐的基础上,经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近日,省教育厅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6日-8月10日。
根据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由省政府授予“安徽省特级教师”荣誉,颁发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自省政府批准之日起,按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病)休后,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的待遇不变。(记者 聂静洁)